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合执法协管员,专门从事“两违”、森林防火等各类综合执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岗位 代码 | 用人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其他 要求 |
001 | 佳阳畲族乡人民政府 | 综合执法协管员 | 2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男 | 退伍军人优先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单位无劳务合同,自愿从事综合执法辅助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及应变能力;责任心强,能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二)原则上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及具有法律专业、具有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佳阳本地户籍人员。(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失信被执行人;⑤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一)报名: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招聘报名表(模板附后)发送至1239128641@qq.com邮箱,投递时备注“姓名+岗位名称”;联系电话:0593-7579288(法定上班时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前(法定工作日)。(二)资格审查: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核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三)面试: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进行统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基础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政审、培训、试岗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四)政审:由乡党建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五)公示、聘用: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按面试合格人员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如达不到党政机关单位管理要求的,予以解聘;(二)薪酬待遇参照佳阳畲族乡政府现行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含五险);(三)未尽事宜由佳阳畲族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3-7579288(法定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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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阳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