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推进我区信访工作现代化,龙湾区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男女不限,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期尚未结案的;
3.有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5.有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录用人事标准程序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方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均可,现场报名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人防大楼3楼信访局会议室,网络报名邮箱lwxf2005@163.com。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
网络报名请将以上材料以命名为:“姓名+龙湾区信访局编外人员招聘”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wxf2005@163.com,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现场报名地址报名。
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龙湾区信访局负责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到龙湾区信访局(人防大楼3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核并进行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入围人员。有文字工作经验、文字组织能力强的优先。
(二)考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五、体检
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聘用
(一)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
(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再另行递补体检并公示。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三)其他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主动放弃或取消报名资格的情况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得分高低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流程。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人防大楼3楼信访局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7-8696807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湾区信访局所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龙湾区信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