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保员)15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名称 | 性别 | 招聘计划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1 | 社保员1 | 男 | 6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社保员2 | 女 | 6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 | 社保员3 | 不限 | 3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青田县户籍或生源的2019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以2023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4月23日至2005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青田县会展中心一楼大厅(少年宫路63号,县政府后门正对面)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23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可下载打印或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2023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缴费确认凭证。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后,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本次社保员招聘的笔试成绩取自2023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社保员岗位的人员,同时必须报考2023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并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详见2023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社保员招聘不再单独组织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同时已进到2023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程序的,视作自动放弃社保员公开招聘资格。
(三)面试
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前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目前已经在社保员队伍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可保留资格至下次社保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有岗位空缺时,可根据需要按相关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本公告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8-6501062青田县纪委监委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06
附件1:报名表.doc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