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交投一脉阳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于2021由宁德交投集团与江西一脉阳光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未来作为宁德市各公立医院医学影像服务唯一合作机构,借助宁德市全民健康网系统搭建宁德市影像专科医联体平台,将宁德市内的各医疗机构纳入影像专科医联体,打造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用便捷的区域医学影像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影像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完善、优质的医学影像诊断服务,构建全市均等普惠、优质便捷的百姓就医服务生态体系。
为优化团队结构,充实员工队伍,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及项目的有序开展,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离职或调动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或调动证明)。
(二)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岗位说明及要求等岗位条件详见《宁德市交投一脉阳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结束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1、除明文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职位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专业也可以按照考生本人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信息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均可查询。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执)业资格等,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3月17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3年3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以上与工作经历、年龄限制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3年3月17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办法
报名程序如下
(一)采取网络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宁德市人事人才网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2023年3月20日-4月5日: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5日
面试时间:2023年4月中旬(以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通过简历筛选者,将收到面试通知,确认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请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考试
(一)应聘者初审合格后,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安排面试流程,由我公司招聘面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人数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主要考察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基本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成绩均分小于70分的,面试不通过,不予以录用。
(二)当面试通过人数高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依次解决:
(1)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若依次通过上述方式后,确定人数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3.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成绩单独计算,面试成绩均分低于75分,不予以录用。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应聘者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查资格,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进入考察的人员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工作鉴定等材料。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发现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陈女士,联系电话:1333822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