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顺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书记员3名(其中筱村人民法庭1名)。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编外书记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1988年3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和愿意到人民法庭工作的人员。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被开除公职的;2.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4.因本人原因被辞退解聘的;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者涉诉涉执案件未履行完毕的;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 3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泰顺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四楼411室政治部(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北路440号),联系电话:67566026。 四、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有退伍军人证明书、立功受奖证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审批中心等可打印)。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人员待遇 被本院择优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